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5619

5619.“带下去送

5619.“带下去送给那人作礼物”表获得青睐。这从“送给那人作礼物”的含义清楚可知,“送给那人作礼物”(“那人”是约瑟,约瑟被称为那地的主人),是指获得青睐。古代代表性教会,因而犹太教会有一个习俗:当人们去见审判官,后来去见国王或祭司时,会送给他们一个礼物;事实上,人们被吩咐如此行。这种习俗的原因是,他们所送的礼物代表当靠近主时,诸如人里面应献给主的那类事物。这些礼物是人自由献出的,因而是真正出于他自己的礼物。因为他的自由就在于发自他内心的东西;发自他内心的,来自他的意愿;来自意愿的,来自属于爱的情感;来自属于爱的情感的,就是他的自由,因而是真正属于这个人自己的东西(参看1947, 2870-2893, 3158节)。这就是人在靠近主时要送礼物给主的由来。上述礼物就代表这种礼物,因为“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节),而“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1728, 2015, 3670节)。这些礼物还起到引见的作用(参看4262节);引见是为了获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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