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5502.“彼此战战兢兢”表他们都共有的恐惧。这从“战战兢兢”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战战兢兢”是指恐惧;“彼此”(a man to his brother)是指所有人共有,如刚才所述(5498节)。害怕之所以用两种表述,即“他们心都快跳出来了”和他们“战战兢兢”来表达,是因为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与理解力有关。事实上,这在圣言,尤其先知书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两次描述的是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个词而已。凡不知道此中秘密的人可能会以为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重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一种表述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一种表述与意愿有关,另一种表述与理解力有关。原因是,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神圣的,这种神圣来自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正因如此,天堂就存在于圣言里面,因而也是主;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并且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主就是圣言。主的两个名字,即“耶稣基督”涉及同一事物,“耶稣”这个名涉及神性良善,“基督”这个名涉及神性真理(参看3004, 3005, 3008, 3009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或一切事物中,并存在得如此充分、完全,以致祂就是圣言本身。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上的婚姻就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 5138节)。由此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人若希望上天堂,就必须不仅拥有系信之真理的真理,而且还拥有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在自己里面。否则,他里面不会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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