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5337

5337.“约瑟从法

5337.“约瑟从法老面前出去”表当属世层总体上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时。这从“出去”的含义,以及“约瑟”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出去”是指属于它,如下文所述;“约瑟”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至于“出去”是指属于它,或是它自己的,这从前后文,以及这个词的灵义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出去”或出来或发出是指使自己以适合别人的形式出现在另一个人面前。因此,人仍是原来的那个人,只是他的表现形式不同了。在约翰福音中,就灵义而言,“出来”论及主:
  耶稣论到自己说,我出来,也是从神而来的。(约翰福音8:42)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门徒说,我们信你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30)
  他们确实知道,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7:8)
  现举例说明“出来”或发出是什么意思。当真理是良善所拥有的形式时,也就是当真理以理解力所能明白的形式存在时,就说真理从良善出来或发出。当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形式时,也就是当意愿以人的内视可察觉的形式存在时,也可以说理解力是从意愿出来或发出的。思维是理解力的活动,当思维变成言语时,同样可以说它“出来”或发出;当意愿变成行为时,意愿也是如此。当思维变成言语时,它就披上了另一种不同的形式;然而,正是思维如此出来或发出,因为它所披上的话语和声音不过是使思维适合被觉察的辅助物。当意愿变成行为时,意愿同样披上另一种不同的形式;然而,正是意愿以这种形式呈现出来。它所采用的举止和动作不过是使意愿以适合的方式显现并叫人知道的辅助物。也同样可以说外在人从内在人出来或发出,这样做是为了使实质显现,因为外在人只是赋予内在人或实质的形式,以使它能以适合的方式在它所存在的世界运作。由此明显可知,“出来”、出去或发出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当论及主时,“出来”、出去,或发出表示存在于人身形式,因而存在于适合信仰者感知的形式里面的神性。因为这二者(即神性和人身形式)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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