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5164

5164.“在众臣仆

5164.“在众臣仆当中”表在那些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当中之物。这从“在当中”和“臣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当中”是指在这些事物当中;“臣仆”,即仆人是指在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如刚才所述(5161节)。在圣言中,凡在下面,因而处于次要地位并服从高级事物之物都被称为“仆人”。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那里的感官印象相对于内层属世层,就是这种情况;而存在于这内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相对于理性层也被称为“仆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同样无论是至内在的还是至外在的,相对于神性都被称为“仆人”,因为神性是至高无上的。
  此处“臣仆”是指宫里的王公贵族,法老王在他们当中审判酒政和膳长。相对于王,这些人之所以和其它各阶层的臣民一样被称为仆人(这也如今每个国家的情形),是因为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015,2069,3009,3670,4581,4966,5068节)。相对于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仆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事实上,在主的国度,也就是在天堂,那些最大,也就是至内在的人比其他人更是仆人,因为他们的顺服是最大的,他们的谦卑比其他人的更大。他们就是最大的最小之人和首先的末后之人所指的人:
  首先的必成了末后的,末后的必成了首先的!(马太福音19:30;20:16;马可福音10:31;路加福音13:30)
  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路加福音9:48)
  他们也是“作用人的大人”和“作仆人的为首之人”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4;马太福音20:26-27)
  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真理,他们被称为“仆人”;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良善,他们被称为“用人”。“为首的末后之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承认并发觉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生命,因而全部能力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他们自己;而那些因没有如此大的承认而没有发觉这一点的人也是仆人,然而更多地是因为这承认是他们口头上的承认,而非发自他们内心的承认。但是,那些态度完全相反的人相对于神性也自称仆人,然他们的真实愿望是要作主人。事实上,如果神性不支持他们,可以说顺从他们,他们就会生气发怒,最终反对神性,将一切能力从神性那里夺走,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像这样的人在教会里比比皆是;他们不接受主,尽管他们声称自己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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