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4913

4913.“因为我没

4913.“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表因为外在就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从前面的解释清楚可知,即:他玛不能被给示拉,也就是犹大的儿子,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关于丈夫弟兄本分的律法,就会有像一个妻子与其丈夫那样的结合。而存在于他所要代表的犹太民族当中的宗教表象不是像丈夫那样的结合,而是像公公与儿媳,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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