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4449

4449.“他的灵魂

4449.“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表与这个外表类似古教会的新教会结合的渴望。这从“灵魂恋慕”和“将她给为妻”的含义,以及“底拿”的代表清楚可知:“灵魂恋慕”是指一种渴望;“底拿”,就是此处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是指教会,因为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成为教会,此处的“新教会”就是指这种教会;“将她给为妻”是指结合(参看4434节)。
至于建立在雅各后代中的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要知道,通过摩西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所规定的律例、典章和律法,与存在于古教会中的律例、典章和律法没什么不同,如涉及订婚和结婚的,涉及奴仆的,涉及适合食用的活物和不适合食用的活物的,涉及洁净、节日、会幕、永火,以及许多其它事物的;还有涉及祭坛、燔祭、祭物、奠祭的,它们在始于希伯的第二代古教会中也是被接纳的。所有这些在它们被指示给这个民族之前就为人所知,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来。
仅以祭坛、燔祭和祭物为例。论到巴兰:他被吩咐筑七座坛,在上面献上公牛和公羊为燔祭和祭物(民数记23:1, 2, 14, 15, 29)。除此之外,许多地方也讲述了这些民族,如他们的祭坛被毁;还讲述了以利亚所杀的巴力的先知,这些先知献了祭。由此明显可知,给雅各的后代所规定的祭物并不是新的;其它律例、典章和律法也不是新的。但由于这些事物在各民族当中已沦为偶像崇拜,尤其他们用这类事物来敬拜某个世俗的神,从而将神性事物的代表转向地狱之物,更不用说他们所加添的其它代表了,故为了恢复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这些事物重新被召回。由此明显可知,建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这个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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