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433.“若杀该隐,遭报七倍”表示侵犯“该隐”所表示的分离之信是完全禁止的,如4:15(392-396节)的说明。“七十个七倍”表示更加不可侵犯的东西,其后果就是诅咒或定罪,这从“七十个七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七”是一个神圣数字,这源于以下事实:“第七日”表示属天人,属天教会和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七”都表示神圣之物或完全不可侵犯之物。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就论及或决定了这种神圣或不可侵犯。这同样适用于构成七个时代的“七十”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一个时代就是十年。当需要表达某种极其神圣或完全不可侵犯的事物时,人们就说“七十个七倍”,如主说,当饶恕弟兄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以此表示无论他犯多少罪,都要饶恕他;因此,饶恕是没有止境或是永远的,这就是神圣。此处,“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表示诅咒或定罪,因为这是完全禁止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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