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4190

4190.“雅各就拿

4190.“雅各就拿一块石头立作柱子”表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这从“石头”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石头”是指真理(参看643, 1298, 3720节);“柱子”是指基于此,即基于真理的敬拜(3727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表示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之所以用“类似真理”这个词,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真理,是因为尽管外邦人不知道圣言,因而不认识主,但他们仍拥有诸如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类外在真理,如:要以神圣的方式敬拜神,举行宗教节日,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贪恋邻人的财物。因此,外邦人拥有包含在十诫里面,并且也是设在教会内的行为标准的那类真理。他们当中的智者不仅在外在形式上,而且还在内在形式上遵守这些律法。因为他们认为这种事不仅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还违背公共利益,因而违背他们对别人的内在责任,因此这类行为违背仁爱,尽管他们并不怎么知道何为信仰。他们在自己的模糊中拥有一种良知,他们不愿违背这良知行事;事实上,其中一些人无法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主掌管他们的内层,尽管它们处于模糊的状态;并在如此行时赋予他们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他们也的确在来世接受内层真理(参看前面关于外邦人的说明,2589-2604节)。
我有时得以与来世的基督徒谈论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的状态和命运,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与良善的接受,要比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基督徒容易得多;基督徒对他们的想法很残忍。也就是说,教会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受诅咒的,这种思维方式建立在这一公认的准则之上:在主之外没有救恩。我曾告诉与我交谈的基督徒,这条准则是对的;不过,彼此过着仁爱生活,并出于某种良知行公义与公义的外邦人,在来世接受信仰、承认主,要比教会内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更容易。此外,基督徒陷入虚假,以为天堂唯独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有圣言这本写在纸上,却没有写在他们心上的书;还因为他们认识主,然而却不相信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性;反而承认在他们称之为人性的其第二本质方面,祂仅仅是如同一个普通人。因此,当由着他们自己和他们自己的想法时,他们甚至不崇拜祂。因此,是他们在主之外,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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