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396

396.“耶和华就给

396.“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表示为了使信能得以保存,主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将它区分开。这从“记号”和给某人“立一个记号”的含义清楚可知,这是一种区分的方法,如以西结书:
耶和华说,你去穿过城中间,耶路撒冷的中间,在那些因一切可憎的事叹息唉哼的人额上做个记号。(以西结书9:4)
此处“在额上做个记号”并非表示在他们的前额上画个符号或线条,而是表示把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所以在启示录,经上说:
蝗虫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启示录9:4)
此处有“印记”也表示区分的方法。
在启示录,我们还读到:“在手上或额上受一个印记”(启示录13:16)。在犹太教会,将第一大诫命绑在手上和额上表示相同的事;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申命记6:4, 8; 11:13, 18)
这代表他们应当把关于爱的诫命单挑出来,置于其它一切诫命之上。由此明显可知,“在手上和额上做个记号”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我要来聚集万族万舌;他们都必来看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当中立一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诗篇:
求你转向我,怜悯我,将你的力量赐给你的仆人,救你婢女的儿子。求你给我立一个良善的记号,叫恨我的人看见便羞愧。(诗篇86:16-17)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记号”的含义。所以,不要让任何人以为真的在一个叫该隐的人身上立了什么记号,因为圣言的内义所包含的事物完全不同于字义所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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