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3915.“使她生子在我膝下”表内在真理情感的承认,结合就始于这种情感。这从“生子”和“膝”或“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子”是指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参看3905节);“膝”或“大腿”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3021节),因而是指属于信之真理与爱之良善结合的事物;因为真理与良善的这种结合是主国度中最根本的婚姻。因此,“生子在我膝下”表对“拉结”所代表的内在真理的一种承认。古人通过妻子的同意而承认使女或婢女所生孩子的合法地位,他们承在妻子膝下以便得到承认。这一习俗源于古教会,因为古教会的敬拜在于宗教仪式,而这些仪式是属天和属灵之物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在古教会,由于“生子”表示对真理的承认,而“膝”表示婚姻之爱,因而表示出于情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当妻子不生育时,便采纳了这种仪式,以防止她代表不能复活得生命的死人(照刚才所述,3908节)。
就内义而言,这些话表示由情感所产生的肯定或承认的第二层级。因为若要产生结合,情感必须存在于承认或肯定中。事实上,一切结合都通过情感产生,因为没有情感,真理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例如,知道以下真理,即:当爱邻舍,仁爱就在于此,并且属灵的生命在于仁爱,却没有情感,即没有发自内心对它们的意愿,就纯粹是记忆知识。没有情感,这些真理就没有生命;不管人有多么了解它们,他仍不会爱他的邻舍,而是爱自己胜过邻舍,并且过着一种属世的生活,而非一种属灵的生活。他的属世情感统治属灵情感,并且只要属世情感占统治地位,人就被称为“死的”,因为他里面所拥有的生命是天堂生命的反面,而天堂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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