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2349.“从最远处来的所有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即:“男孩”和“老人”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新近的还是根深蒂固或被确认的,所以此处“从最远处来的人”表示它们当中的每一个。此外,“人”(people,经上或译为民,百姓等)这个词一般表示虚假(参看1259, 1260节)。
此处描述了那些反对仁之良善,因而反对主之人的初始状态。一个必涉及另一个,因为若不通过爱和仁,没有人能与主结合。爱是属灵的结合本身,这从爱的本质就能看出来;凡不能与主结合的,也都不能承认祂。从约翰福音可以看出,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不能承认主,也就是不能信祂:
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由此明显可知,凡反对仁之良善的人都反对主;或也可说,凡沉浸于邪恶的人都恨光,并不来就光。“光”是指对主的信,实际上就是主自己,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10; 12:35-36, 46)。
这一点同样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的其它地方:
世界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它的行为是恶的。(约翰福音7:7)
这在马太福音看得更清楚:
他要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我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不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探望我。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做在这些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1-43, 45)
这些话表明那些反对仁之良善的人以哪种方式反对主;也表明每个人都是照着仁之良善,而非与良善分离时的信之真理受审判。这在马太福音的别处也有说明: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祂的天使们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行为”表示从仁爱发出的良善;仁爱的行为也被称为信的果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