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2227

2227.“亚伯拉罕

2227.“亚伯拉罕必要成为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将来自主。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说明,“亚伯拉罕”是指主;“民族”是指良善,如前所述(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此处“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表示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大”论及良善,“多”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只是我不会在此引用它们。源于良善的真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灵良善。
有两种彼此不同的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后者,或属灵良善来自前者,或属天良善。因为没有人能爱主,除非他也爱他的邻舍。对主之爱就包含对邻之爱,因为对主之爱来自主,因而来自对全人类的爱本身。住在对主之爱里面就等于住在主里面;凡住在主里面的,不能不住在祂的爱里面;而祂的爱面向人类,因而面向邻舍;因此,他在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里面。属天良善才是最纯正的良善本身;而属灵良善是属天良善的真理,或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是属灵良善,如所说的。前者是“大”所表示的,而后者是“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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