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1432.“亚伯兰带上他妻子撒莱”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从圣言中一个人(man,homo) 和他妻子的含义(参看915节)清楚可知。因此,此处“撒莱”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人的每一个事物都包含一个婚姻的形像在里面;没有任何事物会如此之小,以至于不包含这种形像在里面,无论是在外在人和属于它的每一个部分里面的事物,还是在内在人和属于它的每一个部分里面的事物。原因在于,每一个事物的存在和持续存在,都是由于主,由于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和神性本质的合一(本质上是婚姻),以及这两种本质与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之间的结合或天堂的婚姻。故在此处,当要代表与主的良善结合的真理时,这真理只能由“妻子”来代表,因为此处的历史细节与亚伯兰有关。每一个事物都包含一个婚姻的形像在里面(对此,可参看54, 55, 718, 747, 9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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