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130.人若想从世界变得智慧,就会以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为他的“园子”;他的“伊甸”是爱自己和爱世界;他的“东方”是西方,或他自己;他的“幼发拉底河”是他的一切记忆知识,这是被定罪的;他的“第二道河”,就是“亚述”所在之地,是导致虚假的疯狂推理;他的“第三道河”,就是“古实”或“埃塞俄比亚”所在之地,是他所作出的由邪恶和虚假构成的假设,这些假设是他对信的认知;他的“第四道河”是由此产生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圣言中被称为“巫术”。这就是为何表示记忆知识的“埃及”,在知识沦为巫术以后,便表示这种人,因为从圣言可以看出,他想从自己变得智慧。以西结书如此描述这种人: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埃及地必凄凉荒废,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他说,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以西结书29:3, 9)
像这样的人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阴间(即地狱)伊甸的诸树”,在该先知书,经上还以这些话来论述法老或埃及人:
我将他扔下地狱(经上或译为阴间),与下坑的人在一起。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这就是法老和他的群众。(以西结书31:16, 18)
此处“伊甸的诸树”表示取自圣言的知识和认知,他们通过推理以这种方式亵渎了这些知识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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