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10527

10527.“我起誓

10527.“我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我曾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应许给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教会。这从“起誓”和他们的“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当由耶和华来“起誓”时,“起誓”是指内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确认(参看2842, 3375, 9166节),因而也指神性所作的一个应许,因为神性所应许的事也被祂确认。“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本身、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3245, 3251, 3305e,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10445节);他们的“种”是指那些从主拥有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3373, 104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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