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10478.“我把它扔在火中,这牛犊便出来了”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种敬拜就源于并符合这两种爱。这从“火”和“牛犊”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在此是指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个民族被这些爱所主宰,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故“扔在火中”表示使它服从这些爱,并从圣言的字义中抽取诸如支持它们的那类事物,由此制造教义;“牛犊”是指源于并符合这些爱的地狱的敬拜(104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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