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9

Faith29.然而

Faith29.然而,要知道,构成信的,是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绝不是虚假的知识。信是真理,如前所述(5–11节),而虚假因是真理的对立面,故摧毁信。仁也不可能在只有虚假的地方产生,因为如前所述(18节),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由此可知,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导致信的缺乏;少量知识形成一点信,大量知识形成照着它们的丰富程度而清晰和明亮的信。一个人因仁所拥有的信之品质如何,其聪明的品质就如何。

婚姻之爱 #493

493.⒀这些人所犯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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