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9

Faith29.然而

Faith29.然而,要知道,构成信的,是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绝不是虚假的知识。信是真理,如前所述(5–11节),而虚假因是真理的对立面,故摧毁信。仁也不可能在只有虚假的地方产生,因为如前所述(18节),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由此可知,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导致信的缺乏;少量知识形成一点信,大量知识形成照着它们的丰富程度而清晰和明亮的信。一个人因仁所拥有的信之品质如何,其聪明的品质就如何。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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