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在一个人处于仁之前,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与信无关;但它们是材料库,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
Faith25.人从很少的时候就拥有对知道的情感,或说求知欲;这种求知欲引导他学习许多将对他有用的东西,以及许多将无用的东西。当长大成人时,他就会从事某种职业并学习吸收关于它的信息;那时,这种职业会成为他的功用,他开始喜爱它,对它产生一种情感。对功用的情感或爱就是以这种方式开始的;这种情感或爱会产生对方法的情感,而方法会教他处理好自己的职业,并成为他的功用。这个过程适用于每个世人,因为每个人都有某种职业;为了这项职业,他从作为其目的的功用通过方法发展到实际的功用,也就是结果。但由于这种功用与获得它的方法是为了世上的生活,所以对它的情感或爱只是属世的。
9841.“要取两块红玛瑙石”表由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所形成的内在记忆。这从“石”和“红玛瑙石”的含义清楚可知:“石”是指真理(参看114, 643, 1298, 3720, 6426, 8609节),“红玛瑙石”是指源于爱的信之真理(9476节)。这些石头之所以表示记忆,是因为它们上面刻着以色列人的名字,“刻石头”表示由要在那里永久保留的真实事物所构成的记忆。例如将律法雕刻或刻写在两块石版上表示那些已经被铭刻在一个人的记忆和生命上,因此要在那里永久保留的事物(参看9416e节)。雕刻或刻写在石头上之所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真理已铭刻在人的记忆中,拥有真理表象的观念或事物也已铭刻在记忆中,以至于记忆是由它们构成或塑成的。“石头”表示真理;当提到刻在石头上的东西时,它们表示真理所在的记忆;在以赛亚书,“刻在手上”就表示这一点:
即或有忘记的,我也不会忘记你。看哪!我将你刻在我手上。(以赛亚书49:15, 16)
这解释为何这些石头被称为“以色列人的纪念石”(出埃及记28:12)。
“红玛瑙石”因刻在它们上面的东西而表示内在记忆的原因是,所刻写的文字,就是以色列人的名字,表示属灵真理,如下文所述;“红玛瑙石”本身表示属灵真理;此外,人的内在记忆必须由这类真理构成。因为有两种记忆,即外在记忆和内在记忆;外在记忆是属世的,因而由诸如出现在世界上的那类事物构成或塑成;但内在记忆是属灵的,因而由诸如出现在天堂中的那类事物构成或塑成(参看2469-2494, 5212, 8067节)。
上面带有刻写之物的石头表示真理已经铭刻在上面的(内部)记忆,这一事实来源于天上的代表。人们死后进入来世,如果所携带的信之真理唯独存在于属世或外在记忆中,而未存在于属灵或内在记忆中,那么当出去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在岩石和森林当中游荡。但如果他们所携带的信之真理也存在于属灵记忆中,那么当出去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行走于耕种过的山坡上,以及花园里。原因在于,存在于外部或属世记忆中的信之真理(就是记忆知识),根本不会成为生命的一部分,除非它们同时存在于内部或属灵记忆中,因为存在于后一种记忆中的事物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内部或属灵记忆是人的生命册(2474节);构成生命的事物在天堂以花园、橄榄园、葡萄园、玫瑰花坛和草坪来代表;构成仁的事物由这些地方所在的小山来代表(6435节)。然而,那些未构成生命的事物则由光秃和凹凸不平的石头地和灌木丛来代表。
还必须简要说明何为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是爱所支配的真理,因而是从爱获得其存在的真理;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因为凡源于爱的,都有生命在里面。因此,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是直接涉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真理,因为这些是爱所支配的真理。整部圣言都是这类真理的教义,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属于主和邻舍的事物,因而唯独论述属于爱主爱邻的事物。因此,圣言也有生命在里面。这就是这句话的意思,即“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4-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然而,源于爱的信之真理并非仅仅由存于一个人的记忆,因而存于他的理解力中的这类真理的知识构成。相反,它们是人的生命中固有的情感;因为人所爱并因此所行的,就是他生命中固有的。也有些信之真理不像前者那样直接涉及爱,只是或近或远地确认或支持这些真理。这些信之真理被称为次要真理。因为信之真理就像各个家庭及其出身于同一个父亲的世世代代。这些真理的父亲就是从主所获得、因而献给祂的爱之良善。因此,它们的父亲是主,因为无论你说主,还是说从祂获得、因而向祂献上的爱,都是一回事。爱是属灵的结合,并使祂在这爱所在的地方;因为爱使被爱的人存在于它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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