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在一个人处于仁之前,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与信无关;但它们是材料库,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
Faith25.人从很少的时候就拥有对知道的情感,或说求知欲;这种求知欲引导他学习许多将对他有用的东西,以及许多将无用的东西。当长大成人时,他就会从事某种职业并学习吸收关于它的信息;那时,这种职业会成为他的功用,他开始喜爱它,对它产生一种情感。对功用的情感或爱就是以这种方式开始的;这种情感或爱会产生对方法的情感,而方法会教他处理好自己的职业,并成为他的功用。这个过程适用于每个世人,因为每个人都有某种职业;为了这项职业,他从作为其目的的功用通过方法发展到实际的功用,也就是结果。但由于这种功用与获得它的方法是为了世上的生活,所以对它的情感或爱只是属世的。
6887.“这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表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这从“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祂的品质(参看2724, 3006, 6674节)。但神性本身无法被敬拜,因为它无法通过信或爱来接近,在一切观念或理解之上,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此,“神的名”因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是能被靠近和敬拜的神性人身。
神性人身是“耶和华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此处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自称“父的名”。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拉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以赛亚书这一章的上述几节和前面几节经文明显论述主;“耶和华的名”所指的,正是祂;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经上说“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这些话在论述主时,表示将荣耀归给祂自己,因为祂和耶和华为一。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
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使者”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6831节);由于神性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名在祂中间”。主祷文中的这句话,即“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及整体上藉以敬拜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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