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5

Faith25.人从

(三)在一个人处于仁之前,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与信无关;但它们是材料库,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

Faith25.人从很少的时候就拥有对知道的情感,或说求知欲;这种求知欲引导他学习许多将对他有用的东西,以及许多将无用的东西。当长大成人时,他就会从事某种职业并学习吸收关于它的信息;那时,这种职业会成为他的功用,他开始喜爱它,对它产生一种情感。对功用的情感或爱就是以这种方式开始的;这种情感或爱会产生对方法的情感,而方法会教他处理好自己的职业,并成为他的功用。这个过程适用于每个世人,因为每个人都有某种职业;为了这项职业,他从作为其目的的功用通过方法发展到实际的功用,也就是结果。但由于这种功用与获得它的方法是为了世上的生活,所以对它的情感或爱只是属世的。

属天的奥秘 #6742

6742.“那女孩就

6742.“那女孩就去叫了孩子的母亲来”表教会的良善之真理,它与教会事物联结。这从“女孩”、“叫”和“母亲”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孩”是指教会的良善之真理,如下文所述;“叫”是指联结,因为女孩去叫母亲是为了联结;“母亲”是指教会(参看289, 2691, 2717, 5581节),因而也指教会事物。在圣言中,经上会提到“童女或处女”,以及“女孩”,但在原文,此处所提到的“女孩”(girl)这个词很少出现。“童女或处女”表示属天教会所拥有的良善,而“女孩”表示属灵教会所拥有的良善之真理;如诗篇:
  神啊,人已经看见你行走,我的神,我的王之行进入圣所。歌唱的行在前,作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女孩中间。(诗篇68:24-25)
  这几节经文都论及属灵教会所拥有的良善之真理。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术语(参看2769, 2807, 2822, 4402节);“王”也表示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歌唱的”论及属灵教会所拥有的真理(418-420节);“击鼓的”论及属灵良善(4138节)。由此可见,“女孩”是指属灵教会所拥有的良善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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