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3

Faith23.总结

Faith23.总结: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91节);也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42–52节)。关于“仁”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也可参看这本书(114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7

Faith47.你若

Faith47.你若关闭人们的眼睛,塞住他们的耳朵,设法叫他们不运用理解力来思考,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神已经把祂的一切权柄都赐给了一个人,好叫他可以在地上作神吗?难道不会诱使他们相信要向死人祈求,在死者的画像前脱帽跪拜,并且他们那毫无生命的尸体,他们的骸骨、坟墓,都是神圣的,要受到尊敬吗?但你若睁开双眼,拔掉耳塞,也就是运用某种理解力来思想这些事,岂不会看到人类理性必憎恶的怪诞谬论吗?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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