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3.总结: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91节);也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42–52节)。关于“仁”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也可参看这本书(114节)。
9250.“作暴力的见证”表不可肯定诸如违反仁之良善的那类事物。这从“见证”和“暴力”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确认(参看4197, 8908节);“暴力”是指对仁之良善的摧毁(6353节),因此,“暴力的见证”表示肯定违反仁之良善的事物。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