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3.总结: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91节);也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42–52节)。关于“仁”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也可参看这本书(114节)。
5654.“说,我主阿,我用名誉担保”表一个证明。这从此处所采用说话形式清楚可知,这种说话形式就是作证,即:他们会说出有关在各人袋口内所发现银子的真相。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