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最后的审判(续) #21

21.在灵界,对社群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属天的奥秘 #6397

6397.“必判断他

6397.“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它是以色列支派所代表的总体上的真理之一。这从“判断”、“民”和“以色列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判断”是指行使其功能的真理,如下文所述;“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259, 1260, 2928, 3295, 3581, 4619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尚未处于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是“但”,也就是“但”的人民(6396节);“以色列支派”是指总体上信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参看3858, 3926, 3939, 4060, 6335节)。因此,“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示“但”所代表的这真理是“以色列支派”所代表的总体真理之一。“必判断他的民”之所以表示行使其适当功能的真理,是因为“以色列支派”代表总体上的全部真理,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施行审判的是真理,因此“判断他的民”表示行使其功能的真理。
  在圣言中,我们读到:二十四位长老要坐在宝座上审判列族和列民;十二使徒同样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可能以为这种事真的会发生。但当人从内义知道“二十四位长老”、“十二使徒”、“宝座”表示什么,即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真理,审判便照着这些真理实现,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些描述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审判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在此所表相同。并不是说他们,或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位长老会进行审判;而是说他们所表示的真理会进行审判;因此,唯独主进行审判,因为一切真理皆从祂发出。论到要坐在宝座上进行审判的二十四位长老,经上在启示录如此记着说:
  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启示录4:4; 11:16)
  又: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论到十二使徒,经上在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
  我将国赐给你们,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路加福音22:29, 30)
  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并不是二十四位长老,也不是十二使徒,而是总体上的全部真理与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没有哪个人,甚至没有哪位天使能审判任何人;因为没有人能知道一个人的内在是什么样,或将来、直到永远是什么样,唯独主知道。至于“十二使徒”,他们和“十二支派”意思一样,即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参看2129, 2553, 3488, 3858e节)。由此明显可知,“但审判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表示“但”所代表的真理是藉以实现审判的总体真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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