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570.“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刚才和前一章(5:4;489节)已说明,“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教会的真理是指教义。这些教义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因为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从自上古之人那里传给他们的东西中获得它们。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子”;还因为相对于他们来说,恶欲被称为“人的女儿”。此处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即:他们将神圣的教会真理浸没于自己的恶欲,从而玷污它们;并以这种方式确认他们强烈信服的假设。谁都能通过观察发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事判断出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某种观念的人也会通过他们以之为真理的一切,包括主圣言中的事物,来确认这种观念。因为当人们坚持自己已经接受并确信的假设时,他们就会使一切事物都赞同并支持它们。任何人越爱自己,就变得越不可动摇。这个种族就是如此,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他们的可怕说服时再予以论述(573, 580-586a, 607:3, 619-637, 659-662, 792-813节);说来奇怪,他们的说服是这样:它们从不被允许通过推理流入,只能从恶欲流入;否则,它们就会杀死在场的其他灵人的全部理性。由此清楚可知“神的儿子看见人的女儿甚好,就在其中随意挑选,为自己娶作妻子”这句话表示什么,即:他们将信之教义与恶欲联结起来,事实上与每一个这种欲望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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