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5157.“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表源于邪恶的虚假将毁灭这些感官印象的每一个。这从“吃”、“飞鸟”、“肉”和“你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毁灭,如前所述(5149节);“飞鸟”是指虚假,也如前所述(5149节);“肉”是指良善(参看3812,381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这从它们在正面意义上的含义可知);“你身上”是指从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那里,因为这些感官印象由“膳长”来代表(5078,5082节)。这些是邪恶,故被抛弃,这一事实从前文明显看出来。
这一切的含义,即:“酒政”所代表的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被保留下来,而“膳长”所代表的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却被抛弃,是一个若无光照就完全无法理解的奥秘。不过,接下来的内容有助于阐明这个奥秘。感官印象是指那些通过五种外在或身体感官被引入人的记忆和欲望的记忆知识和快乐,它们一起构成外层属世层,人凭这外层属世层而被称为感官人。这些记忆知识受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而快乐受意愿部分支配。而且,记忆知识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有关,快乐与属于意愿的良善有关。前者由“酒政”来代表,被保留下来;后者由“膳长”来代表,被抛弃了。
这些记忆知识之所以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们有一段时间能与理解力中的观念一致;而快乐之所以被抛弃,是因为它们绝无可能与意愿里的东西一致。因为主里面的意愿部分(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就是主)是成孕而来的神性,是神性良善本身;而祂通过出生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意愿部分是邪恶,因而必须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意愿必须通过神性理解力从神性意愿那里获得,也就是说,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那里获得,因而凭祂自己的能力获得。这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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