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属天的奥秘 #10122

10122.“每天要

10122.“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表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对属世人中的邪恶和衍生虚假的不断移走。这从“小公牛”和“罪”、“每天”和“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公牛”是指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9391, 9990节)。“罪”是指从邪恶和衍生虚假中洁净,因为“罪”是指赎罪祭(10039节),“赎罪祭”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9938, 9990, 10022, 10053节);之所以说是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属于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逐出,只是被移走(参看10057节所提到的地方)。“每天”是指不断。“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对来自主的爱与信之良善的接受(9506节)。
  之所以说对邪恶和衍生虚假的移走,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由于邪恶而存在的;因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虚假就被移走到何等程度。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天堂里的一切皆与良善和衍生的真理有关,而地狱里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衍生的虚假有关。人里面也是这种情形。与人同在的来自天堂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与人同在的来自地狱的一切与邪恶和虚假有关。或也可说,与人同在的来自主的一切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但来自人自己的一切皆与邪恶和虚假有关。由于良善和真理,或虚假和邪恶,就是那宇宙万物与之相关的事物,而人是它们的容器,或说接受它们的地方,所以人有两种官能用来接受它们,一种被称为意愿,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是接受良善或邪恶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真理或虚假的容器。主所形成的意愿也被称为新意愿,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而主所形成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新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容器。但来自人自己的意愿也被称为旧意愿,是接受邪恶的容器;而来自人自己的理解力也被称为旧理解力,是接受虚假的容器。人通过从父母出生而拥有旧的意愿和理解力,但通过从主出生而拥有新的意愿和理解力,当他正在重生时,这一切就会发生。因为当正在重生时,一个人会重新成孕、重新出生。
  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体,以致这二者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因为理解力被赐给人,是为了让他能明白真理,但目的是让真理能植入他的意愿,变成良善。它在何等程度上融入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在这个人里面占有一席之地;因为意愿是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是他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是外层,并从意愿获得其存在。事实上,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他所热爱的给予他一种快乐的感觉,因此被他称为良善。理解力则通过它称之为真理的推理来支持并强化它。正因如此,意愿和理解力实实在在构成一体。但表面上看,情况似乎不是这样,如当一个人理解真理,却意愿邪恶时的情形;尽管如此,当独自一人,出于自己思考时,他所理解的与他所意愿的,也就是他所爱的完全一致。
  一个意愿邪恶的人仍能说真理,还能行良善,这个事实是由于伪善;伪善会利用真理和良善为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这些手段从这种人那里被夺走,他留在自由中,他就会在不受约束的意愿影响下一头扎进邪恶,利用他的理解力来捍卫它们。这一点从来世的这类人身上看得尤为明显。在来世,人人都会进入一种类似其意愿状态的生命状态;那时,那些没有从主获得一个新意愿的人就会一头扎进各种邪恶,思想诸如认可邪恶的那类事物,无论他们在世上所言所行的如何与此完全不同。因为神性秩序的律法是这样:意愿和理解力要构成一个心智,因而构成一个人;因此,整个人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不可悬在这二者之间;也就是说,眼睛注视属于天堂的事物,心却完全放在属于地狱的事物上。心表示意愿,眼睛表示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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