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5820.“回去,给我们买些粮来”表真理之良善要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买”和“粮”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5397, 5406, 5410, 5426节);“粮”是指真理之良善(5410, 5426, 5487, 5582, 5588, 5655节)。一般来说,属灵的粮食或食物包括一切良善,但尤指通过真理,也就是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所获得的良善。因为凭着被意愿和践行,这真理变成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真理若不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对进入来世的人没有任何益处;事实上,当人进入来世时,它就会离开他而消散,因为它不符合他的意愿,因而不符合他的爱之快乐。在世时,人学习信之真理若不是为了意愿和践行它们,从而把它们变成良善,只是为了获得地位和利益而知道并教导它们,那么即便在世时被视为最有学问的,在来世仍被剥夺这些真理,只剩下他自己的意愿,也就是他的生命。那时,就这生命而言,他原来什么样,仍继续是什么样;令人惊讶的是,他会背离、讨厌一切信之真理,拒绝接受它们,无论他以前如何坚定地信奉它们。通过意愿和践行真理,也就是通过照真理生活而将真理转化为良善就是“给我们买些粮来”所表示的将真理之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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