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7724.“你们的小孩子也可以和你们同去”表叫他们出于真理敬拜祂。这从“小孩子”和“和你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在此是指真理,因为“小孩子”包含男孩、少年人和年轻人,简言之,是指他们的儿子,而儿子表示凡属聪明之物,因而表示真理(参看7668节);“和你们同去”是指对于离开他们,好叫他们敬拜主,他们的神的一种保证。有必要说一说何谓出于良善敬拜主,何谓出于没有良善的真理敬拜主,它们在此由“羊群、牛群要留下”和“小孩子可以去”来表示。最真实的敬拜是出于良善通过真理献上的,因为主存在于良善中。但出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的敬拜并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仪式和行为,没有任何内在之物;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只不过是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若要变成信之真理,就必须与良善结合,当与良善结合时,就会进入内在人,变成信。前面频繁说明,无仁之信并非信。由此可见,何谓出于良善的敬拜,何谓出于没有良善的真理的敬拜。敬拜所源于的良善是指生活的良善,这良善通过与真理结合而变得属灵;因为属灵良善从真理获得其具体性质,真理从良善获得其本质;因此,良善是真理的灵魂。由此再次可以看出,没有良善的真理是什么样,即它就像没有灵魂的身体,因而就像一具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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