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9009.“人若不是伺机埋伏”表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这从“伺机埋伏”的含义清楚可知,“伺机埋伏”是指有预谋,因而事先考虑的行动,因为伺机埋伏的人即将所行的邪恶事先在他脑海中考虑过。他所行的邪恶因事先考虑过,故也来源于意愿,因为它是从那里发出的。有些邪恶从人的意愿发出,但未经事先考虑;而有些邪恶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的邪恶远远比未经事先考虑的邪恶坏得多。因为这个人明白它们是邪恶,因此能停止邪恶,但却不愿意停止;他因不愿意停止而在自己里面牢牢确立它们。被牢牢确立的邪恶便具有了这样一种性质:以后它们几乎不可能根除;因为在这种时候,他从地狱召唤出此后不容易离开的灵人。
从心智的一部分,同时未从另一部分发出的邪恶,如从理解力部分,同时未从意愿部分发出的邪恶不会扎下根来,变成这个人自己的。唯独从理解力部分进入意愿部分,或也可说,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进入属于意愿的情感,并从情感进入行为的东西会扎下根来,变成他自己的。进入意愿的事物可以说是进入心的事物。
但唯独从意愿发出,因而未经预谋或事先考虑的邪恶是诸如一个人由于遗传或由于遗传倾向所产生的某种以前的活动而倾向的那类邪恶。这些邪恶不会归与这个人,除非他在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牢牢确立它们(参看966, 2308, 8806节)。但当它们在这个部分被牢牢确立时,就被铭刻在这个人身上,变成他自己的,然后归与他。不过,在一个人成年之前,也就是在他开始独立思考并理解事物之前,这些邪恶不可能在一个人那里牢牢确立在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为在此之前,他信靠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老师和父母。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是伺机埋伏”表示什么,即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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