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7545.“我若伸手”表一切交流可能被夺走。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4931-4937, 6292, 6947, 7188, 7189, 7518节),“耶和华的手”是指全能(878, 3387, 7518节)。因此,“伸手”表示展示能力,并且通过全能来展示。这种全能由耶和华说,祂能打发一切灾殃进入他的心,和他臣仆并他百姓来描述,由此表示一切邪恶会一起冲进来,因此与天堂事物的交流或接触将被夺走。这种能力的展示就是此处这句话所表示的。前面早已说明这种交流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在来世侵扰正直人的,是那些在世时身为教会的一部分,读过圣言,知道其教会的信之教义,也宣称相信它们,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来世,只要仍拥有信之事物,他们就与天堂保持接触,无法被投入地狱。因此,正是这些事物分阶段逐步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它们被夺走后,这些恶人就再也没有任何支撑他们的东西了。然后,他们就像失去支撑的重物,或剪掉翅膀的飞鸟一样直坠深渊。由此明显可知,交流可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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