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999

999.“肉”表示人

999.“肉”表示人的意愿部分,这从“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从严格意义上说,“肉”论及败坏的人。“肉”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参看574节)。它因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故表示人自己的东西,因而表示他的意愿部分。人的意愿部分或意愿,只是邪恶。因此,“肉”论及人,因为人是这样,所以“肉”表示一切恶欲或一切贪欲。前面(105, 568, 594, 634, 801:1, 977:2节)数次说明,人的意愿只是恶欲。正因“肉”具有这种含义,所以百姓在旷野中所渴求的肉也具有同样的代表。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种渴求:
他们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所以他们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民数记11:4)
此处“肉”明显被称为“贪欲”,因为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接下来的话也说明这一含义: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祸击打百姓。那地方名叫贪欲之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贪欲的百姓。(民数记11:33-34)
谁都能清楚看出,这样的灾祸临到那百姓,绝不是因为他们贪肉,因而不是因为对肉的渴望。当一个人长时间不吃肉时,这种渴望是很自然的,如那时百姓在旷野中的情形。真正的原因,也就是属灵的原因,是更深层次的,即:那百姓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对“吗哪”所表示和代表的东西感到极度厌恶,这从本章第六节明显看出来。他们只想要诸如“肉”所表示和代表的那类事物,就是属于他们自己意愿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纯由恶欲构成,本身如同粪便,天生就是亵渎的。正因那教会由于代表这类事物而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那百姓才会遭受如此大的灾祸。事实上,发生在他们中间的事件在天堂会以属灵的方式来代表。在天堂,“吗哪”代表天上的东西,而“肉”代表他们所贪求的东西,就是他们自己意愿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受到惩罚。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看出,“肉”表示属于意愿的东西,在此表示只属于人的意愿的东西。至于这意愿何等肮脏、污秽,可参看本章第二节(987节)的解读,那里论述了“地上的走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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