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9056.“以伤还伤”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伤”的含义清楚可知,“伤”是指对爱与情感的伤害;既然爱受到伤害,那就是对意愿的伤害,因为爱属于意愿。这是对意愿外在部分的伤害,原因是,“烙”表示伤害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情感,如刚才所述(9055节)。在圣言中,“伤”(wound)和“打”(blow)是有区别的,“伤”论及对良善的伤害,“打”论及对真理的伤害,如在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6)
“创伤”在此论及已经被毁的良善,“打”论及被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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