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9028.“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表在这真理中的生命的强化。这从“起来”、“走”和“杖”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含有某种提升的意思,在此是指提升属灵真理与记忆真理一致;“走”是指生活(参看519, 1794, 8417, 8420节);“棍”是指力量。因为“杖”(rod)表示属于真理的能力,因而表示力量(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竿或拐杖”(staff)具有同样的含义,不过它适用于那些身体不强壮,健康状况不好的人。它在这层意义上也用于大卫的诗:
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拐杖,祂又领我出去,到宽阔之地。(诗篇18:18, 19)
“灾难的日子”表示在信之真理方面的软弱状态;“耶和华是拐杖”表示那时的能力;“领出去,到宽阔之地”表示引入信之真理,至于“领出去,到宽阔之地”的这层含义,可参看前文(4482节)。在以赛亚书也是如此:
主万军之耶和华从耶路撒冷和犹大,除掉杖和竿,整个粮杖,整个水杖。(以赛亚书3:1)
“除掉杖和竿”是指夺走或除去从真理和良善所获得的生命的能力和力量;“整个粮杖”是指从良善所获得的能力;“水杖”是指从真理所获得的能力。在原文,“竿或拐杖”这个名词源自一个表示倚靠和支撑的动词;在灵界,倚靠和支撑是通过真理和良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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