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8682.“与摩西的岳父在神面前吃饭”将来自神性良善的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这从“吃”和“饭”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3168, 3513e, 3596, 3832, 4745节);“饭”是指爱之良善(2165, 2177, 3464, 3735, 4211, 4217, 4735, 5915节),他们“在神面前吃饭”表示所指的是它来自神性良善。“饭”在此表示那时他们所用的一切食物,尤其是祭物的肉;因为当献上祭物时,祭物的肉在祭坛旁边吃了。“饭(或饼)”表示总体上的一切敬拜(2165节)。
之所以吃祭物的肉,是为了可以代表将天上的良善,以及爱中的亲密无间变成人自己的。他们那时所吃的祭物的肉表示爱之良善;因此,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圣宴。“肉”表示爱之良善(参看7850节)。由此可见当主说,他们要吃“祂的肉”(约翰福音6:53-56)时,以及当祂设立圣餐时,主表示什么;饼是“祂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的含义,除非他知道祂的话有一个内义,在这内义中,所指的是属天、属灵的事物,而不是属世事物;属世事物对应于这些事物,并照着对应关系而具有灵义。没有关于这些事物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圣餐,圣餐的饼有何神圣之处;又为何饼是身体和肉,以及除此之外的其它无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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