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6916.“各妇人必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要”表每个人的良善都要富有诸如适合它、有帮助的那类事物。这从“妇人”、“她的邻舍”和“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仁之良善的一种情感(参看6014节);“她的邻舍”是指对存在于那些拥有记忆知识之人里面的真理的一种情感;“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是指也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情感。由于她要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家里的女人要,故所表示的是离它最近,因而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与良善。至于此中是何情形,这从刚才的讨论(6914节)明显可知。要去要的之所以是“妇人”,是因为“妇人”表示仁之良善,要富有的,是该良善;因为若要良善成为良善,就必须有赋予它具体品质的真理。原因在于,当人照真理生活时,实际的真理本身就会成为良善;这意味着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真理所拥有的具体品质成为良善所拥有的。之后该良善只接受与自己的具体品质相一致的真理,并与它们联结,不接受并联结其它真理,因此除了适合它、有帮助的真理,因而在邻舍的区域和家里的那类真理外,不与其它任何真理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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