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6779

6779.“有牧羊的

6779.“有牧羊的人来把她们赶走了”表沉浸于邪恶的教导者反对他们。这从“牧羊的人”、“赶走”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进行教导并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6044节),在此是指那些虽进行教导,但因沉浸于邪恶而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如下文所述;“赶走”是指反对;女儿,即此处他们所赶走的人,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如前所述(6775节)。“牧羊的人”在此表示那些虽进行教导,却未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沉浸于邪恶。事实上,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从来就不承认仁爱及其行为有助于救恩,因为他们无法承认违背他们生活的东西,这样做就是违背他们自己。他们因沉浸于邪恶,因此甚至不知道何为仁爱,故而也不知道何为仁爱的行为。他们教导信仰,声称他们因这信而称义,因这信而有天堂的应许。他们就是那些反对取自圣言的仁之教义,因而反对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的人;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由“米甸祭司的女儿”来表示;她们打了水,并打满槽给羊群喝之后,牧羊的人把她们从井旁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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