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6729.“法老的女儿下来”表那里的宗教信仰。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因此是指教会(参看2362, 3963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因此是指源于它们的宗教信仰(3024节)。此处之所以表示源于虚假记忆知识的宗教信仰,是因为这是法老的女儿;而“法老”在此代表虚假的记忆知识(参看6651, 6679, 6683, 6692节)。在圣言中,“女儿”表示教会,这一点从众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其中教会被称为“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女儿”还表示许多民族的虚假宗教信仰,这一点也可从经文看出来,其中这些宗教被称为“女儿或女子”,如:“推罗的女儿或女子”(诗篇45:12);“以东的女儿或女子”(耶利米哀歌4:22);“迦勒底和巴比伦的女儿或女子”(以赛亚书47:1, 5; 耶利米书50:41, 42; 51:33; 撒迦利亚书2:7; 诗篇137:8);“非利士人的女儿或女子”(以西结书16:27, 57);“他施的女儿或女子”(以赛亚书23:10);耶利米书中“埃及的女儿或女子”:
埃及的处女哪,可以上基列取乳香去。住在埃及的女子哪,要制造移居的器皿。埃及的女子必然蒙羞,必交在北方人民的手中。(耶利米书46:11, 19, 24)
“埃及的女子或女儿”表示对推理的情感,这种推理因否定态度掌权而仰赖记忆知识,即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因此,她表示源于推理的那种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具有这种性质:除了虚假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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