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6284.“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表并有内在良善与真理的品质。这从“名”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名”是指品质(参看6283节);“亚伯拉罕和以撒”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如前所述(6276节)。内在良善与真理必存在于外在良善与真理里面,以便后者成为良善与真理。因为如前所述(6275节),外在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使得内在能存在于这种形式中,并在那里过一种与从主流入它自己之物相一致的生活。相对于至高者,也就是主,内在也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在祂之下的事物只是按照一直排列到最后和最低层,就是身体的秩序等级而接受生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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