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6276.“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表内在良善和内在真理从中拥有生命的神性。这从“神”和“行走”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神”是指神性;“行走”是指生活,或拥有生命(参看519, 1794节);就至高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本身;“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因而是指内在人,因为“雅各”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或祂的外在人(参看2011, 3245, 3305, 3439, 4615节)。但就代表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内在良善,“以撒”是指内在真理(3703, 6098, 6185节)。“亚伯拉罕和以撒”之所以在代表意义上是指这些事,是因为在主国度中的该良善与真理从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发出;并使得主自己在那里;因此,祂自己就是祂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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