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4859.“蒙上帕子”表真理变得模糊。这从“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蒙上”,也就是用“帕子”蒙脸,是指隐藏,因而是指使被假冒为源于良善的真理变得模糊,如刚才所述(4858节)。他玛这样做的目的是与犹大结合。因为当新娘第一次靠近新郎时,她会蒙上帕子或面纱,如我们读到利百加接近以撒时的情形(创世记24:65);以此表示真理的表象(3207节)。因为“妻子”表示真理,“丈夫”表示良善;但由于真理在与其良善结合之前,并未实际显明它自己,所以为了代表这种实际情况,新娘在第一次见她的丈夫时,要蒙上帕子或面纱。此处他玛的情形与之类似,因为她视犹大的儿子示拉为她的丈夫。但由于示拉一直没有娶她,于是她便认为示拉的父亲应代替示拉尽丈夫弟兄的本分。因此,她像新娘,而非妓女那样蒙上帕子,尽管犹大以为是后者,因为那个时代,妓女也习惯蒙脸,这从15节经文明显看出来。犹大之所以把她看成是那种女人,是因为在那里由“犹大”所表示的犹太民族视代表性教会的内在真理如同低贱的妓女;因此,犹大与她结合,如同与一位妓女结合;但他玛结合与他结合却不是这样。由于这个民族无法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方式看见内在真理,所以他玛“蒙上帕子”在此表示真理变得模糊。教会的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变得模糊,这一事实也由如今他们在会堂用披肩或面纱遮盖自己来代表。
当摩西下西乃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每当与百姓说话时都用帕子蒙上脸,这也代表类似的事(出埃及记34:28-35)。摩西代表被称为律法的圣言(参看18章序言);这就是为何经上有时说“律法和先知”(如马太福音5:17;11:13;22:36,40);有时说“摩西和众先知”(路加福音16:29,31;24:27,44)。他的面皮发光代表圣言的内在,因为“面(或脸)”表示内在(358,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节);内在因是属灵的,故居于天堂之光。每当他与百姓说话时,便用帕子蒙上脸,这代表以下事实:内在真理向这个民族的成员遮盖,因而变得模糊,以致他们根本无法承认来自它的任何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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