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4717.“有人遇见他,看哪,他在田野游荡”表他们已经偏离了教会所知的普遍真理。这从“在田野游荡”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田野游荡”是指偏离教会的普遍真理;因为“田野”表示教会的良善(2971, 3196, 3766节),“田野的人”表示源于教义的生活之良善(3310节)。经上之所以说“人”(man[vir]),是因为“人”表示教会所拥有的真理(3134节)。当人们承认主,但不承认祂人身为神性,以及承认信为本质,而非仁时,就说他们偏离了教会所知的普遍真理。这二者(即主的神性人身和仁爱)中的每一个都是教会的一个普遍真理,并且当教会成员偏离了其中任何一个时,他就偏离了普遍真理。凡如此偏离的人很快就会偏离接下来所论述的具体真理。例如,任何人若从一个虚假原则开始,并基于这种原则进行推论,就会由此产生虚假观念;因为基本原则在其一切推论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些推论则用来佐证或强化虚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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