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4364.“以扫说,我所遇见的这些营是什么意思呢”表出自真理之良善的具体事物。这从“营”的含义清楚可知,“营”是指具体事物,因为前一章(32:14, 15)所提到的动物就表示这些具体事物,即:母山羊二百只,公山羊二十只,母绵羊二百只,公绵羊二十只,奶崽子的骆驼三十只,各带着崽子;母牛四十只,公牛十只,母驴二十匹,驴驹十匹。这些动物就表示良善与真理,连同它们藉以实现注入的服务事物(参看4263, 4264节),因而表示具体事物。此处所指的具体事物只是那些有助于证明真理的确是真理,良善的确是良善的事物。它们支持人的思维和情感,也就是他所知的事物和所爱的事物,这使他赞成一个观念,并肯定事实就是如此。在古时的教会,赠予国王和祭司的礼物具有同样的含义。众所周知,把别人引向自己的观点,或我们声称为良善与真理的事物,既要用理性,也要用情感。这些实际支持的证据就是“具体事物”所指的,在此由“营”来表示;这就是经上说这些营“是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后又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从我手里收下这礼物”的原因。
属灵事物或信的事务在与仁之良善结合时,其情形也一样。人们以为良善与真理直接从天上流入,因而无需他里面的媒介;但他们在这一点大错特错了。主通过每个人的情感引导他,由此通过默默作工的圣治把他折过来,因为主通过自由引导他(1937, 1947节)。一切自由皆属于情感或爱(参看2870, 2873节);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在自由,而非强迫中得以实现(2875-2878, 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所以,当人在自由中被引向良善时,真理就被接受和植入,他也开始被它们感动,以这种方式一点一点地被引入天上的自由。重生之人,也就是爱邻,尤其爱主之人,若反省自己以前的生活,就会发现他一直被自己思维中的许多观念和情感的冲动所牵引。
至于此处出自真理之良善的事物的确切含义,这可从一些例子更容易地看出来。要被引入良善的真理可通过这一真理来例证:人死后仍拥有生命。该真理不会被接纳,除非它被具体真理证实,也就是说,被以下真理支持:人不仅能思想他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还能思想他所没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他的情感还能被它们打动;他能通过情感与它们,进而与天堂,甚至与主自己结合;凡能与神性结合的人永远不会死。这些以及更多此类事物就是在这真理被注入良善,也就是它被完全相信之前首先出现的具体真理。这真理的确先使自己顺服,但这些具体真理仍使它被接纳。
另举这一真理为例:人是一个灵,活在世上时披戴一具肉身。这也是一个要被注入良善的真理,因为若它没有被注入,此人毫不关心天堂;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自己想得和动物一样。但该真理若不通过诸如以下具体真理,也无法被注入,即:他所携带的肉身是为这个世界上的功用而服务的;也就是说,它能使他用肉眼看见世上的事物,用物质肌肉进行活动,由此拥有举起重物的力量;然而,他还有某种进行思考和意愿的更内在部分,而肉身是该部分的辅助或物质器官;人的灵就是他自己,或此人自己,通过这些器官形式行动和感觉;一旦相信,他就能通过许多亲身经历来证明事实的确如此。所有这些都是首先提出,并使这个真理本身被注入良善的具体真理;它们就出自这个真理。“营”就表示这些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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