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3915

3915.“使她生子

3915.“使她生子在我膝下”表内在真理情感的承认,结合就始于这种情感。这从“生子”和“膝”或“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子”是指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参看3905节);“膝”或“大腿”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3021节),因而是指属于信之真理与爱之良善结合的事物;因为真理与良善的这种结合是主国度中最根本的婚姻。因此,“生子在我膝下”表对“拉结”所代表的内在真理的一种承认。古人通过妻子的同意而承认使女或婢女所生孩子的合法地位,他们承在妻子膝下以便得到承认。这一习俗源于古教会,因为古教会的敬拜在于宗教仪式,而这些仪式是属天和属灵之物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在古教会,由于“生子”表示对真理的承认,而“膝”表示婚姻之爱,因而表示出于情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当妻子不生育时,便采纳了这种仪式,以防止她代表不能复活得生命的死人(照刚才所述,3908节)。
就内义而言,这些话表示由情感所产生的肯定或承认的第二层级。因为若要产生结合,情感必须存在于承认或肯定中。事实上,一切结合都通过情感产生,因为没有情感,真理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例如,知道以下真理,即:当爱邻舍,仁爱就在于此,并且属灵的生命在于仁爱,却没有情感,即没有发自内心对它们的意愿,就纯粹是记忆知识。没有情感,这些真理就没有生命;不管人有多么了解它们,他仍不会爱他的邻舍,而是爱自己胜过邻舍,并且过着一种属世的生活,而非一种属灵的生活。他的属世情感统治属灵情感,并且只要属世情感占统治地位,人就被称为“死的”,因为他里面所拥有的生命是天堂生命的反面,而天堂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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