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357

357.“该隐的怒气

357.“该隐的怒气就燃起”表示仁已离开。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他杀了他兄弟亚伯,而亚伯表示仁。愤怒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凡反对自我之爱及其欲望的,都会导致愤怒。在恶灵的世界,这种情感能明显感觉得到。事实上,那里普遍存在对主的愤怒,因为恶灵没有仁爱,只有仇恨。凡不支持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都会激起对立,对立就表现为愤怒。在圣言中,“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被归于耶和华;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被归给耶和华,是因为由于上述原因,它们看似来自祂。因此,诗篇上记着说:
祂向他们发出猛烈的怒气和震怒、愤怒、痛苦,并一群降灾的使者。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诗篇78:49-50)
不是耶和华打发祂的怒气临到什么人身上,而是人自招怒气;祂也未曾打发降灾的使者到他们中间,而是人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来。所以经上补充说,“祂为自己的怒气修平了路,不顾惜他们的灵魂死亡”;并且以赛亚书上说:
他必归向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怒气”表示邪恶,或也可说,对仁爱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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