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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