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3373.“和你的种”表示真理。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真理(参看29, 255, 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节),因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的真理,也就是“你的种”。那些仅照字义理解圣言的人只知道“种”表示后代,因而在此表示以撒经由以扫和雅各,主要经由雅各而出的后代,因为圣言就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并包含关于他们的许多历史事实。但“种”在内义上并非表示以撒的任何后代,而是表示所有系主的“儿子”、因而系其“天国之子”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既然这些人就是“种”,那么可知,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种”,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那使人成为祂“儿子”的。也正因如此,来自主的真理本身在马太福音中被称为“天国之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因此,“儿子”一般也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节)。
在神性圣言中,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多次被提及,并且经上反复说,他们的“种”必被赐福,比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都更蒙福。凡思考得更深入或更内在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不可能是指这三人的后代,因为在所有民族当中,他们最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或说在这良善上是最不活跃的,甚至没有任何信之真理。事实上,他们完全不知道主是谁,祂的国度是什么,或说不知道主及其国度的性质,因而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死后的生活又是什么,既因为他们不想知道,还因为他们若获知这些事,就会从心里彻底否认它们,从而亵渎内层良善和真理,就像他们因多次成为公开的偶像崇拜者而亵渎外层良善和真理一样。这就是内层真理在旧约圣言的字义中极少见到的原因。由于这些人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论到他们,主引用以赛亚书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当他们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种”时,主指着他们说的话:
他们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亲魔鬼,你们愿意行你们父亲的欲望。(约翰福音8:33, 39, 44)
“亚伯拉罕”在此和在圣言的各处一样,表示主。主明确说明,犹太人不是祂的种或儿子,而是魔鬼的种。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历史部分和预言部分所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绝不是指他们的后代,因为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神性。相反,这“种”表示所有系“主之种”的人,也就是所有处于对主之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之种,也就是一切良善和真理,唯独来自主(参看1438, 1614, 2016, 2803, 2882-2883, 2891-2892, 2904, 31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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