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3105.“两个镯子”表示神性真理。这从“镯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镯子”是指真理,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内义论述的主题是主。经上说镯子有“两个”,是为了表示完全。镯子被戴在新娘的手上,是因为新娘表示教会,她的手表示从真理获得的能力;“手”论及真理(参看3091节)。“镯子”的这种含义可见于以西结书(16:11,可参看3103节,以及23:42)。此外,不仅新娘戴“镯子”,君王也戴“镯子”;只是君王把它们戴在了手臂上,这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1:10)。君王之所以戴镯子,是因为王权代表并表示主的神性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009节),“手臂”表示能力(8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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