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属天的奥秘 #309

309.“剑的火焰自

309.“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表示对自己的爱及其疯狂的欲望和信念,它们是这样:人们的确想要进入,但实际上却被带到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中。能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如此之多,以至于可以填满好几页,仅从以西结书引用下列经文:
你要预言说,耶和华如此说,你要说,一把剑,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擦亮为要像闪电。要再次第三次地使这剑,就是杀死他们的剑,进入他们的内屋,使他们的心融化的,就是这大行杀戮的剑。在他们的各城里加增罪行;我已在那里设下骇人的剑。阿哈!这剑造得像闪电!(以西结书21:9-10, 14-15)
此处“一把剑”表示人的荒凉状态,以致他看不见任何良善与真理,只看见“加增罪行”所表示的虚假和相对立的事物。在那鸿书,论到那些想要进入信的秘密之人,经上还说:
马兵冲锋,又有剑的火焰,枪矛的闪电,众多被杀的。(那鸿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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